勞務派遣工待崗期間,需要給他們發(fā)工資嗎
2020-09-01
一、什么是勞務派遣員工的“待崗”
勞務派遣員工的“待崗”,是指用工單位由于各種原因,將勞務派遣員工“退回”勞務派遣單位,致使其處于“暫時無工作,等待新工作安排”的等待期間。
二、勞務派遣員工待崗,工資怎么發(fā)?
問:勞務派遣員工在待崗期間“沒有上班,沒有工作”,是否要向其發(fā)放工資?
答:要發(fā)放工資,具體如下:
(一)待崗期間,要按月支付當?shù)?ldquo;最低工資”
《勞動合同法》(2012年修正)第五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(guī)定,“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,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最低工資標準,向其按月支付報酬”。
(二)待崗期間,拖欠工資的責任
1.勞務派遣單位拖欠工資的,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
正常情況下,勞務派遣員工的待崗工資,都是由勞務派遣單位發(fā)放。
如果發(fā)生了拖欠,直接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即可——勞務派遣員工可以對勞務派遣單位提起勞動仲裁。